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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2019年09月09日 10:27  点击:[]

 

关于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廉洁纪律的通知

 

 

各党支部、系部、全体教职工:

 

时逢新学年刚刚开学,又迎来了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根据校纪委办《关于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模范遵守中纪委六项要求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信守廉洁承诺,做到“十个严禁”,自觉树立传道授业、教书育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2.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示范,带头远离酒桌牌桌,自觉净化社交圈和朋友圈,大力倡导新型师生、同事、上下级关系,坚决同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

 

3.各部门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管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利用职工例会、教学研讨、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纪教育,要通过网络、QQ、微信等方法措施,及时推送典型案例与警示提醒,有效防止问题苗头。

 

4.校纪委和纪检系统,要加强纪律监督,随机开展抽查暗访,发现顶风违纪要敢抓敢管敢于追究,对存在的管理、教育、监督、检查等缺位现象,坚决落实“一案双查”。

 

5.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要畅通信访渠道,鼓励支持师生员工参与监督,真正做到有线索必核,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置。

 

监督举报渠道

 

校纪委:0719-8238793/邮箱:jw8238793@163.com

 

学院党委:13872770329/邮箱:20050005@huat.edu.cn

 

 

 

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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