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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试行)

2024年01月08日 18:32  点击:[]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满足新形势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需要,引导和促进有利于各学科发展的学术成果产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要求

第二条 根据我校学科的现有基础和发展趋势,鼓励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包括学术论文发表(或正式录用)、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学科及学术竞赛获奖等在内的学术成果,不同类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积分及相关成果(成果类型及计分标准见附件)要求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总积分不低于30分。且至少发表(或正式录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学报论文。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总积分不低于20分。一般期刊论文只能发表(含录用)1篇。

3.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总积分不低于20分,且至少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具有正式的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总积分不低于10分。

三、论文署名、知识产权归属和论文认定

第三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有关规定,硕士生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归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所有,论文必须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涵盖该硕士生正式入学之后,所有与硕士学位论文核心内容有关的公开发表论文。

第四条 一般以硕士生为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论文;若以第一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符合第二条规定的论文,可以认定为符合作者署名规定;若以硕士生和第一指导教师为共同第一作者(硕士生和指导教师排名前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符合第二条规定的论文,可以认定为符合作者署名规定。论文投稿之前,指导教师应对论文是否存在学术道德问题进行审查。

第五条 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核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具体审核工作由学院、学科负责。学院、学科严格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备案。

第六条 学位申请时,学院安排专人对研究生学术成果的佐证材料进行收集、审核和归档,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有效性进行认定。

1.学术论文形式:须提交相关学术论文成果的期刊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或录用通知单原件和论文稿;对于持录用通知单的学术论文,应在该学术论文发表后,补充成果支撑材料,由学院及时汇总归档。

2.发明专利形式:须提交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通知书或授权专利证书。

3.学科竞赛奖励形式:须提交竞赛获奖证书和复印件。

四、推迟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达到毕业各项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按时毕业,并申请硕士学位。如果发表论文未达到本规定基本要求,但学位论文已经完成的,可以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先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流程;论文答辩通过后,达到毕业各项要求的,可按时毕业,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五、其他规定及有关说明

第八条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简称,包括“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SCI期刊的分区以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为准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简称;A&HCI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的简称;EI“The Engineering Index”的简称;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的简称;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简称;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为北大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的期刊。

第九条 录用的论文是指具有出版单位提供的正式录用通知,并原则上能够在1年内正式发表的论文成果。提交正式录用通知时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本文件中所指的论文成果均不含国内外相关学术刊物的增刊、增版论文,以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形式的载文。硕士生在论文见刊后应将刊物原件交学位办审核。

第十条 硕士生毕业后取得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在学位论文版权声明中另行规定。

第十条 如果硕士研究生取得的相关成果存在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应给予严肃处理:(1)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授学位的,撤销其已授予的学位;(2)其导师暂缓2年招收硕士生;(3)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条 文件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十条 本文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20231211


附件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积分对照表

一、学术论文积分

类别

积分

1

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的研究论文(ResearchArticles

15000

ScienceNatureCell以报告(Reports)、综述(Review)和来信(Letters to nature)发表的文章

10000

SciencePerspectives形式、NatureNews & Views形式和CellMini-review形式发表的文章,PNAS上发表的论文

3000

2

影响因子10及以上的Nature子刊,影响因子20及以上的SCI一区期刊论文;成果被中央常委批示的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

2000

Nature子刊,影响因子10及以上的SCI一区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论文;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1000

SCI一区期刊论文

600

SCI二区期刊论文,SSCIA&HCI收录的论文;被中央采纳或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

300

SCI三区期刊论文,人文社科学科最高权威期刊论文;被省部级政府采纳或省部级政府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

200

SCI四区期刊论文及其他SCI收录论文,人文社科学科权威期刊论文

140

3

EI源刊论文,CSSCI来源期刊论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刊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新华文摘》论点摘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美术展或被国家美术馆收藏的作品

80

4

CSCD收录论文

40

5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

30

6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学报论文

20

7

一般期刊论文

10

SCI分区指的是中科院分区,一般期刊论文含EI会议论文,以及学校认定的D1类论文,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学术期刊论文。

二、知识产权成果积分

序号

类别

积分

1

“PCT”国际专利申请并公布

 

200

2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800

3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200

4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0

5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0

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著作权人)

20

7

国际标准

1000

8

国家标准

600

9

行业标准

200

10

地方标准

100

备注:知识产权按产权归属计算积分,第一产权单位和第一产权人须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上述成果无研究生本人署名的不予认定。

三、学科竞赛成果积分

奖励项目

国家级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入围奖

100/50/30/20/10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入围奖

100/50/30/20/10

备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合举办,包括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大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实践大赛等。如有更新,按照最新赛事执行。

附表:知识产权、学科竞赛成果署名人员参考分配系数

排序

 

成员数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第八

1

1

——

——

——

——

——

——

——

2

0.6

0.4

——

——

——

——

——

——

3

0.5

0.3

0.2

——

——

——

——

——

4

0.5

0.25

0.15

0.1

——

——

——

——

5

0.5

0.25

0.12

0.08

0.05

——

——

——

6

0.5

0.2

0.12

0.08

0.06

0.04

——

——

7

0.5

0.2

0.1

0.07

0.05

0.04

0.04

——

8

0.5

0.2

0.1

0.06

0.04

0.04

0.03

0.03

1.成员数超过8人的,前三人分别为0.50.20.1,其余人平分0.2;

2.成员排序不含外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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