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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

2015年09月06日 09:55  点击:[]

 

一、培养目标及标准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面向汽车行业,培养能够解决生产一线的工程问题、具有技术开发、技术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研究生汽车产品开发、系统集成、性能检测与控制等领域的水平和能力。

 

采用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使研究生获得工程师的良好训练,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能胜任车辆工程领域的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继续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培养学生,使本领域专业硕士毕业生达到以下标准:

 

1)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

 

2)掌握车辆工程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个人能力和专业素质;

 

3)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口头及书面交流能力;

 

4)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严谨治学、兼容并蓄的科学态度,以及开拓进取、自主创新精神;

 

5)掌握一门外语技能,能顺利阅读本工程领域的科技资料及文献;

 

6)具备较强的综合工程实践经验,能够胜任生产一线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

 

二、专业领域

 

本校车辆工程领域覆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开发及系统集成、汽车产品设计与优化、汽车系统匹配与性能控制三个方向。

 

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开发及系统集成方向:服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培养从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整车性能分析与控制、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检测与试验等工作的高级现场工程师。

 

2.汽车产品设计与制造方向:服务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企业,培养从事汽车产品轻量化设计及制造、系统性能分析与优化、产品检测与试验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3.汽车系统匹配与性能控制方向:服务汽车整车及总成企业,培养从事整车动力系统匹配、发动机性能匹配与标定、汽车电气液综合系统集成、整车性能试验与分析等工作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三、培养方式

 

利用校企共建学科优势,在培养过程中建立合作导师制度,学校导师负责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发展,合作导师负责研究生工程应用性能力的培育。具体措施: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可以在生产现场或工程单位完成。

 

3.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应在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方能毕业,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申请硕士学位。

 

4.教学的方式注重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的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研讨班、社会实践等学术活动,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企业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专家人员联合指导。

 

四、培养年限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2.53年。研究生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原则上在校内进行,要求1年内修完全部课程教学学分;专业实践要在企业进行,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学位论文要结合专业实践进行,论文工作的有效时间不得少于1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与非学位课,学位课包含学位公共课、学位专业课,非学位课包含专业方向模块、专业拓展模块。

 

该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为总学分32学分,其中,学位课17学分,非学位课12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2.同等学历或跨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要求

 

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具体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3.课程考核要求

 

必修课程及专业基础课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进行;选修课考核一般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实践环节考核采用汇报、评议、鉴定方式进行。

 

六、实践要求

 

实践环节安排在第24学期,研究生直接参与企业工程项目或科研工作。实践方式采取现场教学与实习、工程实践、科研三类实践活动的结合。实践内容包括项目认知、项目规划设计、生产管理、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往届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学习。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通过考核者取得相应学分。学院对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论文选题、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附文献综述)、论文撰写、中期检查、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

 

1.论文选题

 

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选题必须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选取。

 

1)产品研发:汽车生产实际的新产品研发、关键部件研发及对国外先进产品的引进消化再研发;包括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2)工程设计:指综合运用工程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技术经济、人文和环保知识,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设备、装备及其工艺等问题开展的设计。

 

3)应用研究:指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问题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应用性研究。研究成果能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4)调研报告:指对汽车领域的工程和技术命题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本质,找出规律,给出结论,并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2.开题报告

 

1)研究生应按车辆工程领域学位标准要求进行开题。论文开题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报告,全日制工程硕士一般要求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字数不少于5000字,内容主要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两部分。

 

2)研究生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撰写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的文献综述。要求阅读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综述的内容包括: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尚需进一步研究和开发的问题和内容等。

 

3)开题报告按学校统一格式进行撰写,内容包括:论文题目;课题来源及背景;国内外研究动态的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可行性分析;现有研究条件和工作基础;参考文献目录;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等。当研究的课题是一个集体项目时,需要在开题报告中说明本人在其中承担的内容和估计工作量。

 

4)开题报告中要列出准备中期检查的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

 

5)举行开题报告会,要求有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对论文开题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意见,组长不能由该研究生的导师担任。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允许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一般安排在开题报告半年后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学生论文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后阶段工作技术问题的预测;审视拟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课题结束日期的计划等。中期检查小组要根据研究生论文研究的中期报告写出评语,并给出具体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包括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指导老师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研究措施和要求。

 

4.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重复率高于20%的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重复严重的需重写。

 

5.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论文评阅。学位论文应有不少于2位专家评阅,评阅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需包含有1名来自企业或工程部门的专家。论文作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6.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通过后可进入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必须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由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企业部门专家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和兼职导师一般不宜担任答辩委员。学位论文答辩要严肃认真,做到公正、公开、严格。经4名以上(含4名)委员通过为答辩最终通过。

 

八、学位授予

 

车辆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达到培养标准,可被授予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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