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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名教师进百家”走访活动的通知

2014年05月04日 11:38  点击:[]

 

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活动,该项活动得到了省资助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为更加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全面做好学生资助活动,同时以走访为契机,全面宣传学校,扩大学校美誉度。2014年起,学校资助中心将开展为期两年的“百名教师进百家”活动,走访活动方案如下:

一、走访工作相关要求:

1、走访纪律。走访过程中要做到“三必须”、“三不准”。“三必须”即:必须规范讲解学生资助政策、必须如实记录受助学生家庭的意见建议、必须全面报告走访慰问情况。“三不准”即:不准在走访学生家庭食宿、不准接受学生家庭馈赠、不准借走访名义游山玩水。

2、走访内容:向学生家庭介绍学生的获得资助情况、学习成绩及奖励荣誉等情况;听取学生及其家庭对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介绍学校招生就业以及学校建设发展等情况。

3、走访范围:根据往年走访反馈情况,学校评定的特等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完全属实,建议抽取二、三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另外可以走访部分生源地贷款逾期学生家庭,提醒学生注重个人信用。

4、走访费用: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走访学生人数,按1200元/人拨付经费(含学生慰问品费用、走访教师路费、餐费、住宿费等),各学院按照每生200元的标准购置慰问品。

二、走访工作程序:

1、确定走访方案:各二级学院根据走访人数制定完整的走访方案,送学校资助中心初审,根据走访方案预借经费;

2、提供走访材料:报销走访经费需要提供被走访学生及家长填写的回执、报销单据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学校资助中心主任签字审核。

3、活动的宣传和材料上报:走访活动完成后,学校资助中心网页要公布走访活动报道、照片影像等材料;学校资助中心将材料汇编成简报报送省资助管理中心。

三、本活动方案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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