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精神,现开始办理2014-2015学年学生走读(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住在K5路车沿线且方便走读的学生。(附户口本复印件)
2、身体条件不合适集体住宿生活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的学生。(附三甲医院证明、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或租住地物业办证明、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走读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走读申请表》。按要求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填好后交所在学院。表格可登路后勤处http://hqfw.huat.edu.cn/index.html资料下载。
辅导员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走读条件,家长是否知情、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学院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宿管中心复核。同时在5月27日向宿管中心报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走读申请表》、《2014~2015学年度走读生情况汇总表》,并将其电子文档发送给宿舍管理中心郭建锋。(qysgk@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3、审核名单公布(5月28日)
宿管中心审核学生走读申请批准后,将审批结果在后勤处网站公布。
通过审核的学生凭一卡通或学生证自行到其所住公寓值班室办理退宿。待办理完毕,宿管中心根据退宿登记表,转请财务处办理退宿学生核销本年住宿费。如未办理退宿手续,则住宿费不予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