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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4年10月30日 15:29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院分党委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学院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关乎培养什么人、关乎治学的方向、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院分党委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与教学、科研、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体责任

学院分党委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分党委书记和院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部署及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确保本学院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

指导、督促和检查学院各系、各党支部、各办公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学院分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教学、科研、学生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维护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1.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师生重要关切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

2.按照学校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3.定期在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4.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

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过程督导、教学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的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严把教材的引进和选用的政治关。

2.严格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审批。切实加强学院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3.加强对学院悬挂张贴的宣传品和宣传栏、阅报栏、公告栏的管理。

(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严禁在学院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院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1.加强学院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学院网络平台的吸引力。

2.开展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对学院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处置方案和解决办法,根据实际进行果断和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汇报。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学院分党委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

(九)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选优配强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队伍。

2、强化基层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学院分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举措

(一)学院分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作出工作安排。落实“书记上讲台” 制度,学院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学生讲2次思想政治课。

(二)学院分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教职工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政策学习。

(三)需要学院分党委书记审批的各类活动,活动组织者事先应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并报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四)在涉外科研合作、出版书刊、学术交流、资助捐赠等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核备案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五)对信教师生,要按照“一对一”明确责任人,加强教育引导。

(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对本分管工作领域的网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课堂教学、网络教学(慕课),学会、协会、社团、课题申报等加强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

(七)建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到课堂听课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

(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九)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考核与责任追究制

成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作为各党支部、各系、各办公室考核。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分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汽车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分党委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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