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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北省纪委八期警示通报的通知

2015年10月08日 23:17  点击:[]

关于转发湖北省纪委八期警示通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前夕,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纪委第三轮明察暗访的工作部署,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同时,省纪委协调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一批违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严肃处理或者正在进行处理。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过节”,自930日至 10月7,省纪委连续发布了八期共18起典型问题的通报。现将通报转发各单位,请认真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及时扯袖提醒,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纪委(监察处)

           2015年10月8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一) 

孝感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干部段琴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问题。2015926日,段琴邀请部分同事参加其子十岁生日宴,并收受礼金。孝感市交通运输局给予段琴记过处分,免去其直属所财务股副股长职务,并责令其清退违规收取的礼金。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二)

1.荆州市国税局2015228日,违规向餐厅结算工会福利费,发放油、米、鱼糕等生活物资共计8.4334万元。 

2.武汉体育学院2015423日,通过学校教职工食堂发放绩效奖51.8万元。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省纪委将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三)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钦传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4月,钦传忠先后四次驾驶公车办私事,三次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将公车入库。随州市纪委给予钦传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省纪委通报(四)

1.十堰市茅箭区委办公室2014928日,公务接待工作日午餐饮酒。 

2.武汉大学20157月,同城接待武汉理工大学一行7人,花费1394元;接待湖北大学一行6人,花费545元。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省纪委将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五)

1、武汉市江汉区文体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建明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538日,江汉区文体旅游局组织干部观看武汉万达剧场汉秀演出,共消费18230元。武汉市江汉区纪委给予张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陈锋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3年至20156月,团城山街道办事处违规使用公款报销餐费,购买烟酒茶等共计528321元。黄石市纪委给予陈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六)

1.省民政厅2015525日,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消费3736元。

2.黄州区政府2015415日,公务接待15人两次,一次陪餐人数11人,花费2288元;一次陪餐人数13人,花费2493元。

3.沙洋县2015312日,在政府食堂公务接待13人,11人陪餐,花费2026元。

4.黄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513日,公务接待7人,11人陪餐,花费1580元;201534日,公务接待9人,8人陪餐,花费1980元;2015312日,公务接待7人,11人陪餐,花费1520元。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省纪委将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七)

1.神农架林区红坪镇政府服务中心机关食堂20156-7月公务接待59次,无公函接待20次,空白公函接待14次。

2.省供销合作社2015322日、616日、623日,公务接待3次,均无公务接待审批单、无接待公函。 

3.公安县政府2015120日—21日,支出接待费用1.2232万元,无活动公函。在金富莱进餐时15人参加,9人陪餐。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发院王肖戈以“私人发票”报销餐费2.0608万元。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省纪委将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廉洁过节,一寸不让” 省纪委通报(八)

1、武汉市江岸区科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单杰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129日,单杰及江岸区科协4名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华公司宴请。武汉市江岸区纪委给予单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阳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风暴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5527日晚,李风暴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襄阳市纪委给予李风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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