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推进汽车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发展,深入挖掘和整合学院的研究力量,调动全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团队归属感,不断提升科学研究和团队建设水平,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级研究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现就启动我院研究所成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所长人选产生过程
研究所所长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产生。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申报。申报人请填写《设立研究所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讨论签署意见后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二、教师加入研究所过程
教师可提前考虑,根据自己的研究特色、所学专业及未来发展方向,自主、自愿结队,选择加入某一研究所。
下学期初,将根据学校进度安排,正式开展研究所的组建工作。
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1月23日
附件材料: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级研究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设立研究所申请表